|
|
|||||||||
| 劳动合同审核许可 | |||||||||
作者:工资仲裁… 文章来源:德宏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2-2 ![]() |
|||||||||
|
劳动合同审核许可 一、执法依据的名称和条文: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鉴证实施办法》第二条:劳动合同鉴证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审查、证明劳动合同真实性和合法性的一项行政监督、服务措施。 (3)《云南省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第九条:劳动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到劳动行政部门所属的劳动合同鉴证机构进行鉴证。 二、具体执法机构名称:德宏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工资与仲裁科 三、执法岗位职数:2人
|
|||||||||
|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 最新热点 | 最新推荐 | 相关文章 | ||
| 没有相关文章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
![]() |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德宏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潞西市锦华路下段 客户服务专线 :0692-22137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