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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在芒市召开
作者:孙志锋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31

全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在芒市召开

   

325日,全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在芒市召开。州委常委、州政法委书记王兴明、州人大副主任孙春兰、州政协副主席卜金富、州人民政府副州长板岩过、州委副秘书长番跃平、州直单位负责人、中央、省驻德宏州企业、州直部分企业、各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县(市)长、劳动保障、税务、工商、财政部门负责人共18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州政府副秘书长李兵主持。

会议首先对2007年度各县(市)劳动保障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县市进行了表彰奖励。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祁韶京做了题为《突出重点  狠抓落实  推进劳动保障工作大发展》的工作报告,报告回顾总结了上2007年度全州劳动保障工作,安排部署了2008年度的劳动保障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祁韶京局长在会上强调指出:2008年全州劳动保障工作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全省劳动保障工作会议精神;二是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为契机,抓好抓实就业再就业工作,实现充分就业、稳定就业;三是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四是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劳动合同管理,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五是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力度,确实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六是抓好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七是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大力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劳动保障政策体系建设、劳动保障干部队伍建设。

会上,州财政局副局长尚立雄同志、州地方税务局副局长林体忠同志、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卢振伟同志围绕部门职责做了发言。州人民政府副州长板岩过对我州的劳动保障工作做了重要讲话,要求各县市在2008年的劳动保障工作中: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就业促进法》,统筹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二是要加快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认真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三是以全面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为龙头,全面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四是以贯彻落实《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为重点,确实维护好劳动者合法权益;五是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加强社会保险征缴工作;六是认真落实好关于农民工的各项政策,建立健全农民工权益保障的长效机制。板岩过副州长指出我州劳动保障工作的任务就是要围绕全州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的大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和谐,突出就业和再就业、建立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三个重点,努力实现就业持续增长,劳动者素质不断提高,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稳定和谐,劳动保障法制不断健全,管理服务高效六项工作目标,不断推进劳动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发展,为德宏边疆社会稳定做出积极的贡献。板岩过副州长在会上强调要求各县市人民政府一是要重视和加强对劳动保障工作的领导,要加大对劳动保障事业的投入,实施好乡镇劳动保障所(站)“2113116”工程建设,将就业目标列入政府重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层层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加强检查考核,确保各项劳动保障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

会上,州人民政府与各县市人民政府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各县市人民政府领导做了表态发言。

全州劳动保障工作会议的召开,为做好今年的劳动保障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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