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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单位招用流动就业人员的,由单位持身份证、毕业证、外出就业登记卡、照片2张于10日内到当地劳动就业机构统一办理。
    2、从事个体经营、服务活动的流动就业人员由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外出就业登记卡、照片2张到当地劳动就业机构直接办理。

    办理单位:德宏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中心
        址:德宏州潞西市芒市镇锦华路
    联系电话:0692——2213732  2213729

    1、失业青年:持户口簿、毕业证、身份证、照片一张到户口所在地劳动就业机构或受委托的乡镇劳动保障所办理。
    2、失业职工:
    1)用人单位应在10日内将解除劳动关系的文件资料和职工档案交劳动就业机构,并通知失业职工。
    2)失业职工在60日内持解除劳动关系通知及证明书、户口册、身份证、照片4张到户口所在地劳动就业机构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失业证、符合条件的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办理单位:德宏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中心
        址:德宏州潞西市芒市镇锦华路
    联系电话:0692——2213732  2213729

    1、外地用人单位招用,由用人单位持身份证、毕业证、照片1张,外出证明到就业机构办理。
    2、个人外出灵活就业,由其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照片1张,外出证明到就业机构办理。

    办理单位:德宏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中心
        址:德宏州潞西市芒市镇锦华路
    联系电话:0692——2213732  2213729

    1、失业人员持失业证、身份证、照片3张、申请书、就业现状和收入情况证明向户口所在地乡镇劳动保障所申请。
    2、社区居委会或原单位出具能证明其就业现状及收入的资料。
    3、乡镇劳动保障所张榜公示并核实。
    4、乡镇劳动保障所分批报县市劳动就业机构。
    5、县市劳动就业机构核查、符合条件的在3个工作日时间内免费发给《再就业优惠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