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程序
用人单位:
1、必须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
2、自终止或解除职工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向失业保险机构报送失业职工的名单、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文件、失业职工档案、缴费证明等材料;
3、告之失业职工按期办理失业登记和相关手续。
失业职工:
1、必须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开除、除名、辞退等);
3、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进行失业登记和申领失业金;
4、提交身份证、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及文件、户口册、照片4张,缴费凭证等材料;
5、填写《失业职工审核表》,办理《失业证》等。
失业保险机构:
1、审核用人单位和失业人员参保和缴费情况;
2、审查核对相关证明和材料,登记失业情况;
3、符合条件的计算享受失业金期限和数额;
4、发放失业金:按月发放,每月20日发放一次(逢星期日或款不到位时顺延),由农行代发,失业职工办完相关手续后下月凭《失业证》、身份证、等资料到市农行、民航分理处领取存折,按月领取失业金。
其他事项:
1、领取失业金期限和标准:按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享受3个月,满2年的,享受4个月,以后每满1年增加2个月,最长不超过24个月。失业金发放标准按当地工资标准的70%计算,从登记失业之月起计发。
2、在领取失业金期间,重新就业,应征服役、移居境外、退休、判刑、教养等的停止发放失业保险待遇;因本人意愿自动离职等,不享受失业金。
3、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可参加减免培训、职业介绍。
4、鼓励自谋职业,以领取营业执照,经核实,可一次性支付失业金、距退休年龄3年内的,不可一次支付。
5、农民合同制工人,单位交纳2%失业保险的(个人不交),可享受失业金额的50%。
办理单位:潞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中心
地
址:德宏州潞西市芒市镇白水井
联系电话:0692——2121267
2126316 |